地方动态

山西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8-03-20 供稿部门:上海教育新闻网-国内教育 浏览量:

山西省教育厅日前发布新政,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将在全省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报告制度及负面记录清单,要求全体教师就是否参与课外培训、是否收受礼金、师生关系是否健康等情况,逐人如实报告个人相关事项,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监督。据了解,山西省各级各类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后,集中开展一次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并组织全体教师如实报告上一学期个人相关事项。中小学教师主要报告是否存在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的行为,是否存在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的行为,是否存在接受家长礼品礼金的行为,所有班主任须同时报告本班学生座位安排和调换规则等;高校教师(含中职学校教师)主要报告是否存在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及滥用学术资源的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是否存在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行为等。山西省教育厅表示,凡拒绝报告或未如实报告相关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记入教师负面记录清单。未组织报告或在报告中弄虚作假的学校,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山西省教育厅将在官网开设师德失范行为曝光专栏,对查实的违反师德事件进行公开通报。坚持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列入负面记录清单及被曝光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在一定年限内取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资格。对严重违反国家师德规范,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行为,按《教师资格条例》撤销教师资格。据悉,该项工作相关内容落实情况将列入教育督导内容,每年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择期开展督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 主页建议意见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 站点建设与维护: 网络信息中心 陕ICP备06008037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