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综合评议工作的通知
教技司〔2017〕433号
有关高等学校:
2017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信息领域评估的会议初评和现场考察阶段已结束。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技〔2015〕3号)有关规定,按照初评得分占60%、现场考察得分占40%的方式,计算参加现场考察的各实验室分数并从高到低排序,每组成绩靠后20%的实验室将参加综合评议。根据分数,“光电技术及系统”等13个实验室需参加综合评议(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综合评议将于2017年12月6-8日在地大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内,联系电话:010-82323888)。
2.由7-11位专家组成综合评议专家组。
3.参加综合评议的实验室,原则应由实验室主任到会做工作报告,并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主要介绍实验室代表性成果和优势特
色、存在问题和不足、发展规划和设想等。报告时间30分钟,答辩10分钟。综合评议不接受旁听和观摩。
4.综合评议环节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作为评估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请各依托单位和实验室认真学习评估规则,做好评估准备工作。科技发展中心近期将以邮件方式通知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联 系 人:科技司基础处 穆飞
电子邮箱:kjsjcc@moe.edu.cn
联系电话:010-66096301
附件:2017年度信息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评议名单
教育部科技司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
2017年度信息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评议名单
实验室名称
依托高校
光电技术及系统
重庆大学
光学信息技术科学
南开大学
现代光学技术
苏州大学
光电测控与光信息传输技术
长春理工大学
特种显示技术
合肥工业大学
医学影像计算
东北大学
智能计算与信息处理
湘潭大学
中国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
西北民族大学
图象信息处理与智能控制
华中科技大学
光电技术与智能控制
兰州交通大学
全光网络与现代通讯网
北京交通大学
光纤传感技术与信息处理
武汉理工大学
工业物联网与网络化控制
重庆邮电大学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综合评议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7〕433号有关高等学校:
2017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信息领域评估的会议初评和现场考察阶段已结束。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技〔2015〕3号)有关规定,按照初评得分占60%、现场考察得分占40%的方式,计算参加现场考察的各实验室分数并从高到低排序,每组成绩靠后20%的实验室将参加综合评议。根据分数,“光电技术及系统”等13个实验室需参加综合评议(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综合评议将于2017年12月6-8日在地大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内,联系电话:010-82323888)。
2.由7-11位专家组成综合评议专家组。
3.参加综合评议的实验室,原则应由实验室主任到会做工作报告,并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主要介绍实验室代表性成果和优势特
色、存在问题和不足、发展规划和设想等。报告时间30分钟,答辩10分钟。综合评议不接受旁听和观摩。
4.综合评议环节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作为评估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请各依托单位和实验室认真学习评估规则,做好评估准备工作。科技发展中心近期将以邮件方式通知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联 系 人:科技司基础处 穆飞
电子邮箱:kjsjcc@moe.edu.cn
联系电话:010-66096301
附件:2017年度信息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评议名单
教育部科技司
2017年11月15日有关高等学校:
2017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信息领域评估的会议初评和现场考察阶段已结束。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技〔2015〕3号)有关规定,按照初评得分占60%、现场考察得分占40%的方式,计算参加现场考察的各实验室分数并从高到低排序,每组成绩靠后20%的实验室将参加综合评议。根据分数,“光电技术及系统”等13个实验室需参加综合评议(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综合评议将于2017年12月6-8日在地大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内,联系电话:010-82323888)。
2.由7-11位专家组成综合评议专家组。
3.参加综合评议的实验室,原则应由实验室主任到会做工作报告,并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主要介绍实验室代表性成果和优势特
色、存在问题和不足、发展规划和设想等。报告时间30分钟,答辩10分钟。综合评议不接受旁听和观摩。
4.综合评议环节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作为评估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请各依托单位和实验室认真学习评估规则,做好评估准备工作。科技发展中心近期将以邮件方式通知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联 系 人:科技司基础处 穆飞
电子邮箱:kjsjcc@moe.edu.cn
联系电话:010-66096301
附件:2017年度信息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评议名单
教育部科技司
2017年11月15日有关高等学校:2017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信息领域评估的会议初评和现场考察阶段已结束。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技〔2015〕3号)有关规定,按照初评得分占60%、现场考察得分占40%的方式,计算参加现场考察的各实验室分数并从高到低排序,每组成绩靠后20%的实验室将参加综合评议。根据分数,“光电技术及系统”等13个实验室需参加综合评议(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综合评议将于2017年12月6-8日在地大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内,联系电话:010-82323888)。2.由7-11位专家组成综合评议专家组。3.参加综合评议的实验室,原则应由实验室主任到会做工作报告,并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主要介绍实验室代表性成果和优势特色、存在问题和不足、发展规划和设想等。报告时间30分钟,答辩10分钟。综合评议不接受旁听和观摩。4.综合评议环节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作为评估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请各依托单位和实验室认真学习评估规则,做好评估准备工作。科技发展中心近期将以邮件方式通知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联 系 人:科技司基础处 穆飞电子邮箱:kjsjcc@moe.edu.cn联系电话:010-66096301附件:2017年度信息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评议名单教育部科技司2017年11月15日附件:
2017年度信息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评议名单
实验室名称
依托高校
光电技术及系统
重庆大学
光学信息技术科学
南开大学
现代光学技术
苏州大学
光电测控与光信息传输技术
长春理工大学
特种显示技术
合肥工业大学
医学影像计算
东北大学
智能计算与信息处理
湘潭大学
中国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
西北民族大学
图象信息处理与智能控制
华中科技大学
光电技术与智能控制
兰州交通大学
全光网络与现代通讯网
北京交通大学
光纤传感技术与信息处理
武汉理工大学
工业物联网与网络化控制
重庆邮电大学附件:2017年度信息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评议名单实验室名称依托高校光电技术及系统重庆大学光学信息技术科学南开大学现代光学技术苏州大学光电测控与光信息传输技术长春理工大学特种显示技术合肥工业大学医学影像计算东北大学智能计算与信息处理湘潭大学中国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西北民族大学图象信息处理与智能控制华中科技大学光电技术与智能控制兰州交通大学全光网络与现代通讯网北京交通大学光纤传感技术与信息处理武汉理工大学工业物联网与网络化控制重庆邮电大学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