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成立第二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办公厅(室),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现成立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 任:杜占元 教育部副部长副主任:张克俭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国防科工局局长钟志华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工程院院士张 希 自然科学基金委副主任,中科院院士委 员:申长雨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中科院院士郭 鹏 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雷朝滋 教育部科技司司长罗方述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詹启敏 北京大学副校长,工程院院士薛其坤 清华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李德发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工程院院士金 力 复旦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林忠钦 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工程院院士吕 建 南京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吴朝晖 浙江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吴立新 中国海洋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郝 芳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长,中科院院士田红旗 中南大学校长,工程院院士罗 俊 中山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李言荣 四川大学校长,工程院院士何雅玲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中科院院士包信和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韩杰才 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方复全 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李行伟 香港科技大学教授宋永华 澳门大学校长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教育部科技司司长雷朝滋兼任。教育部2018年12月14日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