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9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国科办函智〔2019〕2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社会科学文化素养,按照《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9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19〕80号)部署,科技部将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作品要求参选科普作品应是2017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符合以下要求。1. 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2. 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3. 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4. 作品应具有原创性;5. 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6. 文字应为中文简体。二、推荐形式与日期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和各部门、直属机构等推荐优秀科普图书作品3~5部,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推荐作品3部。2. 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等科技主管单位需将推荐作品排序,以正式函件形式报送科技部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司,同时提交《2019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附件1)和作品5份(套),按2019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附件2)提供相关信息的电子版。推荐作品不退还,请自留备份。3. 推荐截止日期:2019年8月30日。三、评选办法科技部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评议专家组,对推荐的科普作品进行评议,形成优秀科普作品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作为2019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向社会推介。四、联系方式科技部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司综合与科普处联系电话:010-68944766,68948899-50640传 真:010-68944766电子信箱:kjhdz@most.cn邮 编:100873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附件:1. 2019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2. 2019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科技部办公厅2019年8月6日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