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23日消息,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规定《军事技能》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112学时,记2学分。根据《标准》,高校军事课设《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为必修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军事理论》教学时数36学时,记2学分;《军事技能》训练时间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112学时,记2学分。学校要严格按纲施教、施训和考核,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调减、占用教学、训练内容和时数。军事课的考核成绩要记入学籍档案,军事课的建设要纳入本科教学评价体系。根据本校学生军事教育相关学科的博士点、硕士点建设情况,可在本校相关一级学科下建设学生军事教育博士、硕士二级学科点或在相关二级学科点下设立学生军事教育培养方向,加强学科建设。军事课教师的职称评审纳入学校职称评审系列,在职称评聘、科研课题申报、课酬计算标准、福利待遇、奖励、评优评先、进修、培训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